1.负责拟订中心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中心流动资产、对外投资的运营与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发展项目、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预算管理,并监督项目实施。
4.负责绿色食品收费标准的拟订及报批工作。
5.负责绿色食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收缴及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财务稽核、财务统计及税款清缴等日常财务工作。
7.负责中心政府财务报告、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国有资产决算编报工作,监督预算执行。
8.负责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补助经费的核定、支付管理工作及中心党、团、工会等各类专项经费的支出与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中心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
10.负责组织中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1.负责组织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及年度总结评价工作。
12.负责中心合作项目、业务委托等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
13.负责中心政府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信息统计的编报工作,提供政府采购政策的指导并监督实施。
14.负责中心固定资产预算编报、财务管理,配合做好固定资产的配置、核查、处置等工作,保证账实相符。
15.负责对中心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指导及审计监督工作。
1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