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绿色食品续展工作的影响,中心决定顺延应续展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特此公告
2020年2月5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43号